关于规范日常防控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总书记“要坚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的重要指示,根据无锡市疫情最新形势和复工复产复市最新要求,结合广大美发美容单位的关切和行业市场的需求,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规范经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疫情防控和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员工健康管理。设立健康管理员,全面采集登记上岗员工出行动态信息,建立“一人一档”,填报“锡康码”或“苏康码”,落实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制度。
三、全面执行扫码测温。推广使用法人单位申码(企业/商户码)。安排专人严格落实“锡康码”(“苏康码”)扫码(验码)+体温检测措施,显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顾客方可允许进店接受服务。
四、严格落实卫生要求。严格美发或美容用具清洗消毒,为进店接受服务顾客提供免洗手消毒液或含75%酒精的消毒湿巾。每批次顾客接受服务后必须对桌椅、工具等易接触处进行消毒。
五、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门店顾客尽量以预约为主,减少人员聚集。排队等候顾客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有条件的可以安排顾客在室外或开阔地等候。
六、严格场所通风要求。每天定期开门窗加强空气流通,通风不良的可使用机械通风方式。定期进行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
七、宣传提高健康素养。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健康宣传标识,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八、服从防疫监督管理。美发美容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等级变化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疫管理,营造安全、放心、健康的美发美容消费环境。
此前协会文件与本通知内容有冲突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江阴、宜兴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无锡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